醫用消毒超聲耦合劑的要求
2016-07-01 08:18:34
超聲檢查為什么一定要使用耦合劑呢?因為關于超聲波的基本知識告訴我們,當其入射到兩種不同媒質的分界面上時,二者阻抗相差越大,反射系數越大,穿過界面進入另一媒質的聲能越少。對于醫用超聲,如果讓探頭與皮膚直接接觸,由于二者之間空氣薄層(有時還是厚層)的強烈反射作用,所發超聲波根本無法到達并進入人體,何談診斷或治療作用。為此,必須將某種物質充填于探頭表面和皮膚之間,以驅除空氣,形成使超聲波順暢和不失真傳播的通道。這種物質就稱為“
醫用超聲耦合劑”,由于臨床推崇的最佳劑型是凝膠狀,故英文文獻中用得更多的術語是“超聲耦合凝膠”。但是,在臨床實用中,耦合劑還起著潤滑劑等作用,故人們關心的不只是其聲學特性。上世紀70年代初的美國專利中曾對“超聲耦合凝膠”提出過10項要求,雖歷經30多年,現在看來仍不過時。其內容是:
(1)與人體組織聲速相等,以確保超聲波束形狀不致失真。
(2)衰減系數很小,不致降低信噪比,有利于檢出弱回波信號。
(3)與人體組織聲特性阻抗近似相等,以減少反射損失。
(4)與探頭表面和皮膚二者良好結合,以徹底排除空氣。
(5)涂布后能保持較長時間而不干化。
(6)涂布后在較長時間內保持粘性和粘附性,以便探頭沿皮膚順暢滑移。
(7)不刺激皮膚,且即使較長時間接觸也不引起過敏反應。
(8)不使患者反感,即必須是非臟污的,外觀悅目,呈水溶性,很容易洗掉。
(9)具有熱穩定性,即在臨床環境下和涂布于皮膚上之后粘附力不降低。
(10)同時具備聲透射和電絕緣能力。
醫用超聲耦合劑既然是醫療用品,顯然不可隨意生和產銷售使用,應該是有規矩在先的。但與人們設想的相反,由于實踐的滯后,醫療用品中并非每種都有國際利國內通行的技術標準,耦合劑就是其中之一。迄今為止,國際組織利發達國家均不曾制定過相應的技術標準。在美國FDA的注冊申請和批準中,耦合劑對應的法規條款是“超聲診斷用換能器”。在國際范圍內,只有我國制定了題為《醫用超聲耦合劑》的醫藥行業標準YY0299-1998,超聲科修訂稿YY0299-2008已經由國家食品藥監督管理局批準并發布實施。